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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前 回答问题

不要机械地理解时态呼应。这里用can't 说明说话时不相信。比如:I can't believe that he passed away a year ago. I think he left too early today. 难道你认为can't believe, think 都要用过去时?

1天前 回答问题

我理解此句中formerly Twitter是同位语,但不要理解为类似于is。在此句语境,我会理解为相当于X,which was formerly Twitter, may not.... 状语通常可以保留,但不一定适合任何状语,要看具体语境。

2天前 回答问题

1.type可以理解为类型,doctor 应该是中心词。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万一出现紧急情况,我不愿意让她这样的医生在身边。2.副词,地点状语。根据语境可以翻译为:附近,身旁等。3.in case of 是固定搭配,把它当作整体来记忆,不要分开独立分析。你句子中case前的the应该去掉才规范。

2天前 回答问题

欢迎“介词”哥来提问,开个玩笑,我感觉你特别像过去来本网提问的“某哥”的翻版,哈哈。1. 在合适的语境,有些介词可以和形容词搭配。我给你提供一个National Geographic 的句子:EEC countries flourished during the 1960s, and Western Europe transformed from hungry to prosperous. 所以,你不必理解为省略。你提到Strongest is Bob,没有上下文,一般来说,似乎是倒装,因为不到装的话,strongest 前应该有The.2.versus表示对比,类似于against. 介词本身不作成分。如何翻译可以根据语境定。如左脑与其相反的右脑的区别。

3天前 回答问题

1.这里的破折号相当于括号( ),插入了一个句中,句中用了倒装。相当于In the shadow of the local Communist Party village office (“Obey the Party, Follow the Party,” implores a slogan hanging over one basket),amateur ballers sweat it out...  比如:“He's a good boy", said John. 这个倒装结构你应该明白吧?括号部分就相当于这样的句式。implore这里有贬义,西方媒体记者这样写不足为奇。2. 此句主语是 amateur ballers, sweat 是谓语动词。many dressed in ... 应该是独立主格结构,所以dressed是过去分词. be dressed in 表示穿着什么衣服。in +服装,可以看作状语。

3天前 回答问题

1.你的问题出在学习方法上。你应该学着按照英语思维来接受,而不是和中文表达作对比。如果两种语言表达都一样,同一个作品就不会有不同译文了。brought me to the conclusion 你也提到:“按照字面意思是把我带到了结论”。 按照英语思维可以这样理解。你觉得怪,是因为你把汉语思维当坐标,同样,外国人学汉语时,会不会也认为我们的表达怪怪的呢?Where are you? 你怎么不觉得怪呢?你怎么不理解为“哪里是你?”因为你学过了,知道母语的人是这样表达的。bring 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可能你不太熟悉,其实就是让我得出这样的结论的意思。但英语表达的思维相当于:把我带到了这样一个结论这里,当然结论虽然不是地点,其实它也相当于一个点,即a concluding point. 这是一种习惯表达,你把它当作一个句式,没必要具体分析成分。2. 句中that引导同位语从句,解释说明这个结论是什么。这里没有什么动宾关系。宾语从句是宾语从句,属于另一种表达方式,但你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

2024-09-07 16:16 回答问题

可以这样用,因为我们不知道somebody的性别。这是现代英语中常见的用法。请看几个外刊例句:

2024-09-02 19:14 回答问题

1.可以。依据:《剑桥词典》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grammar/british-grammar/such-as2. As students,主句主语应该用复数。As a student, 主句主语应该用单数。二者要相互对应,否则不符合逻辑。

2024-09-01 18:33 回答问题

我对语法没有什么研究,我更多是通过阅读报刊和应用来学英语,所以语法知识方面仅知道点皮毛而已,对很多问题的解答,我都是先凭自己平日学习积累的语感作判断,然后到外刊和图书找依据。我认为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章振邦教授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过时了。我猜测他可能是受这个用法的影响:举个例子:Everyone has his or her preferences. 这是比较老的用法,多见于正式文体。而现代英语普遍用:Everyone has their preferences.我们通过google ngram viewer查询两种用法各自在英文图书中的出现频率并进行对比: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they have each their...的出现率一直到2022年图书语料库里都可以找到。(2022年是谷歌语料库的统计截止时间),而they have each his仅出现字1928年之前的图书中,由此可见,此用法已经过时。外刊例句很多,但因篇幅所限,我仅提供5句,供大家分析研讨。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2024-09-01 15:37 回答问题

我认为句也不是很好的表达,如果我来写这个句子,这样写:They are each responsible for their own family.  his 换成their, family 用单数。 表示他们(每个人)对各自家庭负责。因为each 常表示单数个体概念,所以family 要用单数。They are each responsible= they each are responsible. 如果family用复数的话,至于在每个人都有不止一个家庭的语境,但现实中几乎是不合逻辑的。我把each理解为限定词或代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