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外语教师群“有问必答”的问题商榷(之十)
刘永科
◆近来,我有幸读到中国外语教师群的“有问必答”,是中国外语教育专家张鑫友教授,针对教师群里老师们的问题所作的解答。看了几期之后,感觉受益匪浅。
◆不过,有些问题,张教授可能一时疏忽,解答得不够准确,甚至出现错误。我觉得,有必要把它们指出来,并阐明我自己的观点。以期更好地为老师们答疑解惑,为英语教学服务。
◆“有问必答”,新浪网、搜狐网上都有过转载,在百度可以搜索到。
以下问答,来自FLTA外语教师联盟、中国外语教师群“有问必答”(第4期)
【问】If we could show concern to others on need, the world would be a better place to live.
大师们,改错题的这句话live后需不需要加in?
【答】张老师点评:
在书面(考试卷)语中,“动词+介词”作后置定语时,都是不能省略的,故此处是考试题,其后的介词in应该保留为佳,在所修饰的名词是地点名词,其后置定语“动词+介词”结构中的动词是不及物动词,其动词与介词的意义比较松散时(如此句中的live与in),在口语中,也常有“吞食”的现象。
【我的观点】
张教授认为:在书面(考试卷)语中,“动词+介词”作后置定语时,都是不能省略的,故此处是考试题,其后的介词in应该保留为佳。
本题是一个“改错题”,错误不是在to live之后漏掉了介词in,而是在词组in need中误用了介词on。本句,in need 作定语修饰 others,意为“在危难中的;在穷困中的”。这道改错题存在如此明显的错误,提问老师视而不见,却把注意力放在了live 需不需要加in。
在现实语言中,不定式(短语)经常用在名词之后作定语,这是一个大的概念。语法学在总结其规律的基础上,又根据该名词与不定式的逻辑关系,分出几种关系,这几种关系属于“子概念”。
不定式作定语时跟被修饰词的关系:
(1) Mary was the first girl to work out the problem. (主谓关系)
(2) John said he had an important meeting to attend. (动宾关系)
(3) He hopes to be offered a job to drive for a boss. (同位关系)
(4) This is the best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动状关系)
以上4句,虽然都是不定式作定语,但被修饰词与其之间的关系却不尽相同。
第一句:the first girl和to work out the problem 是“主谓关系”。
第二句:to attend 和an important meeting是“动宾关系”。
第三句:a job和to drive for a boss,是一种“同位关系”。
第四句:to solve the problem和the best way是“动状关系”。
所谓“动状关系”,意思是不定式动作发生,要用the best way 这个手段。solve the problem in the best way,按说,to solve the problem之后应该加一个介词in。但是,现实语言并不需要这个介词,加了反而是个“累赘”,例如:
This is the best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in.
我认为,该题用 to live 和 to live in,都正确。区别是:前者跟 place 的关系,是“动状关系”;后者跟 place 的关系,是“动宾关系”。而且,由于 place 的词汇意义非常清晰和确切:“表地点”,所以,我更倾向使用“动状关系”,不加 in,显得更简练。
分析和理由如下:
一、英语中,有四大修饰性状语:
1. 时间状语。(time)
2. 地点状语。(place)
3. 方式状语。(way)
4. 原因状语。(reason)
这些状语,说明谓语动词以及非谓语动词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原因。
二、time,place,way,reason 这四个词的特点:
这四个词分别代表了状语的名称,而且词义确切(没有其他歧义)。所以,后面跟的不定式如果跟这些词存在“动状关系”,就不要考虑不定式必须及物、必须接宾语。
我先解释一下,不定式作定语时,什么是“动状关系”。
This is the best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动状关系)
本句,to solve the problem 和the best way 是“动状关系”。所谓动状关系,是指不定式跟被修饰词是“动词和状语”的关系,如 the best way 是 to solve the problem 的方式状语。
由于这几种状语既可以修饰谓语动词,又可以修饰非谓语动词,所以,这几个状语名词time,place,way,reason,一旦跟不定式连用,其作状语的特征就十分明显!我用最简单的例句说明:
I have no time to play.
This is a suitale place to live.
This is the best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There is no reason to believe it.
这些例句,不定式都是作定语,但与前面的名词存在“动状关系”:前面的名词分别表示不定式动作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原因”。这些状语关系,在人们思维和语言交际中,已经心领神会,而且深入人心。谁还去考虑 play (during that time),live (in that place),solve the problem (in this way),believe it (for this reason) 呢?
三、简练是语言的精髓。“动状关系”与“动宾关系”相比,前者更简练。
如题,我们比较两个表达:
1. This is a suitale place to live.
2. This is a suitale place to live in.
句1,不定式与 place 是“动状关系”, place 是live 的地点状语;句2,不定式与 place 是“动宾关系”, place 是live in 的宾语。
3. This is a suitale place in which to live.
句3,是句2的变式,结构是: in + 关系代词 + 不定式,作place 的定语,可以说“啰嗦之极”。
四、介词的取舍,反映了事物的 “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
前面说过,time,place,way,reason 这四个词分别代表了状语的名称,而且词义确切,没有其他歧义。如果把 place 换用其他名词,例如 temple,是不是也可以省略介词呢?我认为:最好不要省略。例如:
The travellers finally found a temple to live in.
为什么 place 可以省略in,而temple 不可以呢?我认为,这跟temple 的词汇意义有关:它不仅可以表示place(地方),而且还表示building(建筑物),还有可能表示cultural heritage(文化遗产),它在不同人的眼里作用是不同的。所以,要想作为一个地方“居住其中” 必须使用live in。
以下是葛传槼先生《英语惯用法词典》中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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