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have gone to…的说法到底行不行?是网友的一个提问https://www.cpsenglish.com/question/63476。这也属于老生常谈。如同有网友认为的那样,这个问题众说纷纭,似乎没个定准,有老师认为可以,也有专家认为看情况下,估计一些英语学习者觉得无所适从,所以才会有“到底”行不行这样的的疑问。所以本帖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真理应该是越辩越明,那为什么引经据典的情况下,还是难有定论?另一个问题就是:I have gone to 到底行不行?我们先说第一点:
一、“I have gone to的说法行不行”为什么会众说纷纭,难有定论?
先说个真实的小故事。美国有个语言学大师名叫乔姆斯基(Avram Noam Chomsky)。这可是非常非常非常牛掰的人。他有多牛,举个例子你就知道了。我们说要衡量论文或著作质量的高低,可以看“被引用次数”。质量越高,其内容被别人引用的次数自然就越高。而乔老位列20世纪被引用最多的学者前10(入榜学者包括莎士比亚、黑格尔、弗洛伊德......),这还不是他最牛的地方,他最牛的是,他是这个Top 10中唯一在世的学者。就好像,老子武功天下第十又如何?前九都不在了......
这么牛掰的一位语言学大师,2010年在北京语言大学做演讲的时候,差点被一位中国的中学生“难住”。当时,一位来自北京育才中学的小姑娘用断断续续的英文提问“我该怎么学好第二外语?”。乔老沉默半晌后告诉这位小女孩:“这好比学游泳,教练会手把手讲解动作要领而不必告诉你为什么这样会游得快,而我则在实验室里研究,人在水中遇到的阻力问题,为什么这个动作可以减小阻力。如果要学好第二语言,到相应的语言环境中去会更好些。”
这个例子很形象:语言大师在实验室/教室/课室/办公室研究语言怎么来的,而大部分语言学习者最希望的是如何学好这门语言。所以语言大师研究的东东和语言学习者学的东东,二者之间是有巨大的gap的,这就好像车要开得好,和是否懂得造车没有半毛钱关系——要学开车,应该找教练,而不是找发动机工程师!所以很多语法大部头,是不适合直接用于教学/答疑/解惑的。正因为二者之间存在gap,因此,像“I have gone to”之类’棘手”的问题,如果单纯从学术探讨的角度切入,再如何引经据典,多半也会是众说纷纭(专家学者)、难有定论(学习者)的。这种gap,是要靠谱的老师/教练来填补的。如果你觉得自己的老师/教练只是“语法复读机”、“规则复印机”,那还有一个方法,可以填补这个gap,那就是靠谱的英英字典,下面我们用朗文词典来实操,看能不能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二、have gone to vs have been to
这是大部分语法书上比较二者不同所使用的原型。那么要理解这两种结构的含义,我们只能从been和gone这两个单词的含义入手。
原来,Have gone to某地,只是去了某地而已(说话时人未回)。而have been to 某地是去“过”某地的意思(说话时已回来)。正因为gone to隐含主语未回的含义,所以不能用于第一人称I——既然你未回来,为什么能在我面前说话?这不合逻辑,不合常理,所以不能用于I做主语的情况,这个好理解。但我们不能生搬硬套。既然I've gone to some place 句子本身没问题,只是因为不符合逻辑导致不能用第一人称做主语,那么如果说者能够将之用于符合逻辑的场景,那当然就没有问题了!在不改变句子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将之用于某个具体的场景,比如说,你要去超市,而你小孩又快放学回家了,你不想让小孩因为见不到你而担心,所以你留纸条:我去超市了。那这个时候,完全可以用have gone to。因为当你小孩见到这个纸条的时候,你未归!——没有违背二者的核心区别。
再换个场景:我让你转告张三,我去上海了。也可以用have gone to。为什么?因为你只是个信息的传达者,而不是接收者。“我去上海了”这个信息,不是说给你听的,而是说给张三这个信息的真正接收者的,当他接到这个信息的时候,我未归!——没有违背二者的核心区别
所以,如果是我直接面对面对你说“I have gone to Shanghai”,绝对是bad English。除非是非面对面的情况(留言、留纸条等),或者你不是信息的真正接收者。所以要牢记:词本无意,意由境生,而非“语法规则”生!
三、Have you ever gone to vs Have you ever been to
有老师从费致德《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中引用了例句说明gone to可以用:
Have you ever gone (或been) to New York?
这个例句很有可能(虽然不是100%) 是面对面询问对方。那为什么这里又可以用gone to?原因很简单,和上面的原型相比,句子多了ever一词!别忘了,英语的特性是形变则意变,如果形变而意似乎未变,那么侧重点肯定会变!也就是说,此时我们要理解上面这个句子的含义,就不能仅仅光看gone这个词,还要看ever。ever是什么意思?
看到没:at any time!不再局限于面对面的当下。而现在完成时的特征就是动作发生在过去(而对现在产生影响),所以ever的出现,句子逻辑落脚点就从“你现在何方”转移到“过去在何方”,而你过去是否去过纽约,和你现在是否在我面前出现是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说,多出来的ever这个词将本来不合逻辑的句子变得合逻辑,如果用中文来理解的话,就是句子的意思由“去了纽约”变成“去过纽约”。所以,have you ever 后面既可以用been,也可以用gone。
四、I’ve already gone to the movies. I want to go to bed now.
有老师从英语900句中摘录了上述例句,证明gone to 可用。这似乎也是面对面说的话,那为什么可以用gone to?其实性质和上面的第三点差不多,你想想,英语900句的特点就是简单明了,日常必备。既然要简单明了,为什么不直接说I’ve gone to the movies,而要加上already? 还有加多句 I want to go to bed now?
原来,already的意思是已经做过某事,没有必要再做。所以要真正理解900句中的这个例句,就不单单只看gone了。把already的词意放入例句之中,是不是得到与词典的解释完美匹配的句子?
I’ve already gone to the movies【已经做过某事了】. I want to go to bed now.【没必要再做了】
综合第二、第三点所述,面对面交流情况下,have gone to 用于第一人称的时候,在原型的基础上,多半会多了一些“额外”的词,而这些”额外’词的词意虽然各有不同,但都会有个共同点:将“I”必须不在场的这种情形统统排除,从而使得句子合符逻辑、make sense。
五、精准用词:
如果你中文能力还可以,能够理解中文“去过上海了”,在没有上下文的情况下,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1)表示经历;2)表示动作/行动已经完成或结束,那可以接着往下看,否则,把上面的东东好好消化即可。
思考:同样是表达“去过万达广场了”,下面两个场景,都是面对面交流,用(already)gone to好,还是been to更佳(不看对错,只看哪个更适合)?
场景一:
你同事想要你去万达广场的时候,顺便帮她买点东西。你说“我去过万达广场了”,问她明天去的时候再帮她买可不可以。
场景二:
你同事一脸兴奋地走进办公室,你问她为什么这么兴奋。她说经过万达广场的时候见到很多明星。你很惊讶:“我去过万达广场啊,怎么什么明星都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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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场景一:I’ve already gone to…
场景二:I’ve been 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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