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涨姿势之“句子改错”的迷思(下)

Debug(句子改错)是中文环境下,快速提高英文水平的方式(没有之一)。那么debug究竟要考虑些什么,怎么样才能从debug的过程中获益?今天我们继续聊聊这个问题.…..

今天我们聊聊debug时要考虑的另外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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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表达习惯

中文形容一个人很饿,经常说“饿得能吞下一头牛”,所以很多学生会写成

I am so hungry that I can swallow a cow.

一眼看去,这句英文没什么毛病,而且用了 so...that...(如此......以致......)这种中文里没有的英文句型,语意上也没有“doesn't make sense”之类的问题。所以,debug的时候,如果句子既没有语法错误,也没有逻辑错误,你就要考虑地道与否(idiomatic)的问题了:

1)饿到极点,不是hungry或者very hungry(词贫症),而是be starved。但是这属于遣词造句个人风格问题,改不改无所谓。当然我自己会用sta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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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习惯上,英文不说“吞牛”,而是说“吃马”---eat a horse. 至于为什么是吃马,而不是吃猪、吃牛等其它动物,虽已不可考,但是最有可能的原因是,马曾经在英国视为高等宠物或用于运载工具,从本质上就和牛羊等家畜分开了,而且吃马肉也曾经成为基督教禁忌,所以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心理上,吃马肉都是英国人难以接受的。而一个人饿到连马肉都吃的地步,岂不更证明此人非常非常非常之饿,已经到了饥不择食的程度 ?:))

I am so starved that I can eat a horse. 就属于习惯用语(idiom)的范畴。之所以从那么多idiom中,挑这么一条来做例句,原因很简单:这是凡哥学的第一条idiom,而且在外教的课堂上使用了。老美不知道我当时只学过这么一条“地道的”表达,所以平时听中式英文听得耳朵起茧的老美,以后每次在班上教了一些新的英文表达后,都会习惯性问我还有没有什么补充。为了不自曝其短,同时也为了能继续“享受”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我平时就只能拼命积累各种idioms,然后现学现卖,无形中进入了一个学习的良性循环。所以凡哥学英文,一开始就是从习惯表达而不是语法入手的。当时我背的是一本叫《地道美语九百句》的书(不是《英语九百句》,而且专门请过几个老美过目(拿回家浏览一遍的那种),他们看完都说自己日常就是这么表达的。非常不错的一本书,可惜绝版了。记得曾经有学生问过“中国人不吃这一套”如何翻译比较好,当时我还没有关注中美谈判的新闻,尚不知坊间的议论(认为张京的翻译太“软”、太“弱”)。我当时直觉反应是“不吃这一套,不就是不买你的账么。We Chinese don't buy it!”。这句就是来源于30年前的《地道美语九百句》这本书——won't buy your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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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学英语不等于学语法,特别是对于初学者而言,掌握基本的语法框架之后,就要尽快地去积累语言现象和地道表达。当你的语言现象和地道表达积累得足够多了,回过头再去看当初搞得你头晕脑胀的语法,会觉得天书都变成了少儿读物。如果你学英语的目的是为了在真实的语境中和老外愉快地交流,那么你学一条idiom并用于和老外的谈话中,远比背十条诸如“悬垂结构”、“反射不定式”之类的语法术语要有用得多。前者老外会将你当自己人,后者老外只会对你“避而远之”,自从凡哥上岸当老师后,平日里头像闪烁的聊天工具就仿佛遇到了卡顿,曾经的那些同僚、同学、(商科)老师一个个都要“千呼万唤始出来”就是明证。

比如说你学了“主系表”这个语法结构,然后套用这个语法规则造出“I'm nervous”或者“I'm very nervous”这个句子来表示你很紧张,当然没问题。但是我用“I got butterflies in my stomach(我的胃里有很多蝴蝶飞来飞去)”来表达,那你认为,在老外眼中,谁是“会说话”的那个?谁又是风趣幽默的那个?而老外又更愿意和谁进一步交流呢?更何况这样的表达十分生动有趣,易于背诵,总比那些枯燥的语法术语好理解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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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名《英语语法网》,吸引了大量痴迷语法的学生/学者。新站虽然更名为《柯帕斯英语网》,但以语法为重心的受众占比仍然奇高,甚至出现“句子的意思我明白,但就是不知道这个做什么成分好,那个不知道如何分析才对......”之类的现象,他们已经习惯了痛(被语法折磨)并快乐着(愿意被语法折磨),积习难改。所以我写小白系列文,是希望给尚未入(语法)坑的学习者,多个选择——学英文不要一条语法之道走到黑。需不需要搞语法研究的人?当然需要。问题是国人走了极端:坐而论道的太多,起而行之的太少,导致“取消英语主科地位”、“将英语踢出高考”之类的谬论甚嚣尘上,实在值得那些'论道者”们在论道之余,好好深思。不过要他们深思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思考这些东东,丝毫无助于职称的评定。

而学英语的另一个极端就是将俚语、谚语和习语混为一谈,统一套上“习惯用法”的帽子“兜售”给学习者。殊不知三者是有本质区别的,更不可混用。三者的区别和使用,可以参阅文末“凡哥观点”部分。

那么,话说回来,如果一个句子,既没有语法问题,也没有逻辑问题,更不存在地道与否的问题,是不是就证明它完全没问题了?也不一定,还要考虑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是否出现了问题。就凡哥经验而言,很多英文大咖,中文其实是很稀松的(个人观点,非喜勿喷),这就是我们要聊到的第五点。

5. 原文理解: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孔圣人的这句话如何翻译?其实,无论你怎么翻译,我都可以说你“错”,除非你译出三种完全不同的版本。为什么会有三种,而且三种都是“正确”的?这取决于你怎么理解原文的“女子”和"小人",你怎么去定义他们:

1)卖菜大叔大婶们,通常把"小人"理解为与“君子”相对的“卑鄙之人”。按照这种理解翻译的译文,我称之为“大众通用版”;

2)独出心裁/特立独行的个别学者会根据个人喜好,将“小人”解释为“小孩”。因为遭到舆论指责“对待词义要有历史观,不能以古律今,更不能以个人爱好任意解释”,所以有了衍生版,将“女子”定义为“未婚女人”——古代未婚为“女”,已婚为“妇”,将“小人”定义为“非正房所生长子”。根据这种理解翻译的译文,我称之为“于丹潮人版/于丹衍生版”;

3)真正读过书的人才知道应把“小人”理解为“平民”(处于奴隶主贵族和奴隶两个阶层之间的那部分人)。因为在孔子年代,“君子”其实是指统治阶级(奴隶主贵族阶层),而“小人”就是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那部分自由民。所以“君子”、“小人”只不过是人身份、地位和财富的象征罢了。此二类(君子+小人)合称为“”,而与之对应的就是指代奴隶的“”了。学过一点中国古代史的应该都知道,孔子所处的年代正是所谓的“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型期”,“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地位正受到日益壮大的自由民的威胁”。作为没落贵族的后裔——君子中的一员,孔子自然要站在统治阶级立场说话。故《论语》中对“君子”多赞美之言,对“小人”多诋毁攻击之语,造成后人不明真相。比如孔子就说过“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统治者的德行好比是风,平民百姓的德行好比是草,风吹在草上,草就必定跟着倒)”。按照这种理解翻译的译文,我称之为“传统学术版”。

再看个例子:

行百里者半九十

我们先看看外交部四大“美翻”之一、两任总理的“御用翻译”张璐女士是如何翻译的呢?

Half of the people who have embarked on a one hundred mile journey may fall by the wayside.

对此翻译,网上有赞不绝口的(https://www.xhd.cn/toefl/hotcontentb/164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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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隆地咚,真是一个敢译,一个敢说啊。当然,也有质疑的(https://www.chinanews.com.cn/cul/news/2010/04-06/22087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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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只能说,一个半斤(原文理解错误造成误译),一个八两(原文理解大体正确,但是英文水平欠佳),谁都别说谁。

要看译文是否正确,有时候还有个简单的方法,就是把译文译回去,再和原文对照,看意思有没有改编。把张璐的英译译回中文(参见上面的截图)后,我们再对应原文的释义

attachments-2023-03-blunWvic6420504e97daf.png可见二者的意思截然不同,证明对原文的理解确实出现了偏差。至于那些赞其“信达雅”者,只不过是鼻子里面插蒜而已,“信达雅”不是并列关系,而是有先后顺序的,脱离了“信”和“达”的“雅”,实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然,原文在英文中有很多类似的说法,可参阅文末“凡哥观点”部分。

6. 英文思维

这个后面我打了两个问号,是想说英文思维是个比较大的问题,下次我们再详细聊聊。这里只涉及部分:正确理解原文之后,如何翻译出高质量的译文(从第四点开始,句子就基本脱离“对错”的范畴,而进入“优劣”的讨论了)。仍然采用美翻张女士的译例进行说明:

和/合则两立,斗则俱伤

先看张璐女士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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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原文是“和”还是“合”,是有争议的。因为该句出处已经不可考,更像是口耳相传的“俗话”,和、合都有。但是此处不论是“和”还是“合”,都不应译成peaceful(和平的)。因为1)英文中“和平(peace)”多半和“战争(war)”互为对应,所以用追求和平和发起战争来描述两个大国之间的关系显然是不妥的;2) 如果两国处于和平状态,只能说互不侵犯、互不打战。井水不犯河水般的老死不相往来,也可以说是和平,但显然不符国家追求的目标。”所以此处的和/合应该理解为“合作”——涉及的是我们聊过的第二点修辞问题和第四点原文理解问题。

再看张璐女士的译法,她其实是先将原文的意思“翻译”成直截了当、通俗易懂的大白话,然后用简答的英文解释了一遍。说实话,这是一种偷懒的,毫无技术含量的译法,用作入门阶段的教学可以,张璐女士将之用于这种官方场合,就太掉价了。虽然译法多多,门派多多,门道也多多,但如同林语堂大师所言,翻译无非两类:1)用英文直接解释中文(反之亦然),类似直译,以《英汉字典》为代表;2)不求文字的直接对应,而是从译文的受众文化中找到与原文意思对等的表达,类似意译。比如说某人“忐忑不安”,前者可以直译成 He or she is very nervous; 后者可以意译为His or her heart went pit-a-pat/pitter-patter. 两种译文高低立判。

回到“和/合则两立,斗则俱伤”。这句话不直译的话,在英文中会有类似的表达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但有,而且有很多类似的表达,可以参阅文末“凡哥观点”部分。

聊到这里,凡哥还要强调一点:尽管张璐女士的译文有这样那样的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两例,以后聊翻译的时候再聊),但丝毫无损张璐女士作为优秀口译员的形象,因为不同于笔译千分之三的容错率,就口译而言,准确率达75%以上就是一名合格的口译员了,而张璐女士的准确率远远高于这个标准,所以说她是一名优秀的口译员毫不为过。只是,不用神化而已,而国人又太喜欢“造神”了......

总之,如果你debug时,能综合考虑上述六点,哪怕你每天只这样认真练习十句,假以时日,你的英文水平绝对会突飞猛进,因为虽然每天只有十句,但是你在六个层面的思考过程、收集归纳整理资料的过程,就是在不停地磨练自己活学活用英文能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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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哥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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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3-03-27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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