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tear in eye的用法的后续分析
王汝涛 (新西兰)
首先,非常感谢蒋老师再次提出这个问题让大家来讨论,也感谢凡哥网友提出自己的理解。下面我再就这个问题继续分析一下。
我在“试析2019年江苏高考英语试题的小纰漏”文中指出tear in eye在高考题的文章语境中的用法是错误的。凡哥英语网友指出tear in eye 本身没错(当然他在留言里承认高考题的这个用法也不对,但他文中却说高考题不会出错,这就自相矛盾了)。他后来解释他的意思是不考虑语境,仅谈tear in eye 对不对。如果不考虑语境,很多语言现象是无法研究的。我也在我写的文章中写道:“eye一般在特定的上下文或习惯搭配中才用单数”。这当然包括tear in eye 的特殊用法,但凡哥网友所给的例句和高考阅读文章的背景是完全不同的。下面我来分析一下“凡哥”的例句: The Argentinian wizard in his late 30s, waving goodbye to the Cules, a tear in eye - a trophy in his hand would be nice, too. 经查,这句话来自英国媒体的体育报道。意思大概是:快40岁的的阿根廷奇才(根据上下文指足球明星梅西)告别巴塞罗那俱乐部,略带悲伤,但手握奖杯也是件很棒的事了。我觉得这里 a tear in eye = a tinge of sadness. 比喻一丝离愁的意思。如果用tears in eyes(复数)就过重了,也不是事实,所以作者用单数,其实原意就是用“眼含一滴泪”来比喻。
“凡哥”的另一个例句:The prophet is shown with a tear in his eye, a reference to the sadness of the occasion. (澳大利亚网站)的用法和上面提到的用法是一样的,而且本句中作者还特意用了a reference to the sadness of the occasion做解释。而高考阅读文章讲得是得了老年痴呆人的性情变化,当然就应该用复数tears in eyes,如果单数的话反而不能说明病人的情绪变化,而且美国网站的原文都用了复数。
另外,顺便谈一下对高考命题的看法。大家也不要把高考命题神秘化,考题照样会有疏漏。我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大学工作过,也曾经算是圈子内的人。圈内的人都知道命题老师的选拔也不完全是凭英语水平的高低,我就无法展开说了,凡是了解国情的人应该明白。一般来说,全国卷比地方卷严谨些。这和体育界的国家队和地方队的区别是一个道理。我在这里给大家讲一个发生过的事:恢复高考初期,有一年的高考语文试卷的古文加标点部分是我国语言学家,南开大学张清常教授命题。有一处张教授用了句号。后来阅卷老师发现另一位我国著名语言学家北大的朱德熙教授的著述中用的是分号,而且某种程度上朱教授名气更大。大家普遍认为分号也应该是对的。最后经请示张教授,张教授坚持认为是分号是错的,只能用句号。后来,大家推测,大概是因为朱教授在西南联大读书的时候,张清常教授已经在那里任教了。可以说朱德熙是学生辈的,所以这里既有学术竞争的考虑,也有面子问题。这个只能是大家的推测了,无法考证,但符合常理。这当然是题外话了。
言归正传,我个人推测,也许由于国内用法书关于独立结构部分类似用法的例句都用了单数,出题人因此产生了错觉和疏忽,没有考虑原文语境。 我喜欢和大家讨论,学术探讨,有助于大家互相提高,对我也是学习。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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