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英语不好你不要骗我之“I've gone to Shanghai”到底行不行?

从网友提问“I've gone to Shanghai”到底行不行说起......

I have gone to…的说法到底行不行?是网友的一个提问https://www.cpsenglish.com/question/63476。这也属于老生常谈。如同有网友认为的那样,这个问题众说纷纭,似乎没个定准,有老师认为可以,也有专家认为看情况下,估计一些英语学习者觉得无所适从,所以才会有到底行不行这样的的疑问。所以本帖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真理应该是越辩越明,那为什么引经据典的情况下,还是难有定论?另一个问题就是:I have gone to 到底行不行?我们先说第一点:

一、“I have gone to的说法行不行”为什么会众说纷纭,难有定论?

先说个真实的小故事。美国有个语言学大师名叫乔姆斯基(Avram Noam Chomsky)。这可是非常非常非常牛掰的人。他有多牛,举个例子你就知道了。我们说要衡量论文或著作质量的高低,可以看被引用次数。质量越高,其内容被别人引用的次数自然就越高。而乔老位列20世纪被引用最多的学者前10(入榜学者包括莎士比亚、黑格尔、弗洛伊德......),这还不是他最牛的地方,他最牛的是,他是这个Top 10中唯一在世的学者。就好像,老子武功天下第十又如何?前九都不在了......

这么牛掰的一位语言学大师,2010年在北京语言大学做演讲的时候,差点被一位中国的中学生难住。当时,一位来自北京育才中学的小姑娘用断断续续的英文提问我该怎么学好第二外语?。乔老沉默半晌后告诉这位小女孩:这好比学游泳,教练会手把手讲解动作要领而不必告诉你为什么这样会游得快,而我则在实验室里研究,人在水中遇到的阻力问题,为什么这个动作可以减小阻力。如果要学好第二语言,到相应的语言环境中去会更好些。

这个例子很形象:语言大师在实验室/教室/课室/办公室研究语言怎么来的,而大部分语言学习者最希望的是如何学好这门语言。所以语言大师研究的东东和语言学习者学的东东,二者之间是有巨大的gap的,这就好像车要开得好,和是否懂得造车没有半毛钱关系——要学开车,应该找教练,而不是找发动机工程师!所以很多语法大部头,是不适合直接用于教学/答疑/解惑的。正因为二者之间存在gap,因此,像“I have gone to”之类棘手”的问题,如果单纯从学术探讨的角度切入,再如何引经据典,多半也会是众说纷纭(专家学者)、难有定论(学习者)的。这种gap,是要靠谱的老师/教练来填补的。如果你觉得自己的老师/教练只是“语法复读机”、“规则复印机”,那还有一个方法,可以填补这个gap,那就是靠谱的英英字典,下面我们用朗文词典来实操,看能不能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二、have gone to vs have been to

这是大部分语法书上比较二者不同所使用的原型。那么要理解这两种结构的含义,我们只能从beengone这两个单词的含义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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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Have gone to某地,只是去了某地而已(说话时人未回)。而have been to 某地是去“过”某地的意思(说话时已回来。正因为gone to隐含主语未回的含义,所以不能用于第一人称I——既然你未回来,为什么能在我面前说话?这不合逻辑,不合常理,所以不能用于I做主语的情况,这个好理解。但我们不能生搬硬套。既然I've gone to some place 句子本身没问题,只是因为不符合逻辑导致不能用第一人称做主语,那么如果说者能够将之用于符合逻辑的场景,那当然就没有问题了!在不改变句子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将之用于某个具体的场景,比如说,你要去超市,而你小孩又快放学回家了,你不想让小孩因为见不到你而担心,所以你留纸条:我去超市了。那这个时候,完全可以用have gone to。因为当你小孩见到这个纸条的时候,你未归!——没有违背二者的核心区别。

再换个场景:我让你转告张三,我去上海了。也可以用have gone to。为什么?因为你只是个信息的传达者,而不是接收者。“我去上海了”这个信息,不是说给你听的,而是说给张三这个信息的真正接收者的,当他接到这个信息的时候,我未归!——没有违背二者的核心区别

所以,如果是我直接面对面对你说I have gone to Shanghai”,绝对是bad English。除非是非面对面的情况(留言、留纸条等),或者你不是信息的真正接收者。所以要牢记:词本无意,意由境生,而非“语法规则”生

三、Have you ever gone to vs Have you ever been to

有老师从费致德《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中引用了例句说明gone to可以用:

Have you ever gone (been) to New York?

这个例句很有可能(虽然不是100%) 是面对面询问对方。那为什么这里又可以用gone to?原因很简单,和上面的原型相比,句子多了ever一词!别忘了,英语的特性是形变则意变,如果形变而意似乎未变,那么侧重点肯定会变!也就是说,此时我们要理解上面这个句子的含义,就不能仅仅光看gone这个词,还要看everever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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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没:at any time!不再局限于面对面的当下。而现在完成时的特征就是动作发生在过去(而对现在产生影响),所以ever的出现,句子逻辑落脚点就从“你现在何方”转移到“过去在何方”,而你过去是否去过纽约,和你现在是否在我面前出现是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说,多出来的ever这个词将本来不合逻辑的句子变得合逻辑,如果用中文来理解的话,就是句子的意思由“去了纽约”变成“去过纽约”。所以,have you ever 后面既可以用been,也可以用gone

四、I’ve already gone to the movies. I want to go to bed now. 

有老师从英语900句中摘录了上述例句,证明gone to 可用。这似乎也是面对面说的话,那为什么可以用gone to?其实性质和上面的第三点差不多,你想想,英语900句的特点就是简单明了,日常必备。既然要简单明了,为什么不直接说I’ve gone to the movies,而要加上already? 还有加多句 I want to go to bed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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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already的意思是已经做过某事,没有必要再做。所以要真正理解900句中的这个例句,就不单单只看gone了。把already的词意放入例句之中,是不是得到与词典的解释完美匹配的句子?

I’ve already gone to the movies【已经做过某事了】. I want to go to bed now.【没必要再做了】

综合第二、第三点所述,面对面交流情况下,have gone to 用于第一人称的时候,在原型的基础上,多半会多了一些“额外”的词,而这些”额外词的词意虽然各有不同,但都会有个共同点:将“I”必须不在场的这种情形统统排除,从而使得句子合符逻辑、make sense

五、精准用词:

如果你中文能力还可以,能够理解中文“去过上海了”,在没有上下文的情况下,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1)表示经历;2)表示动作/行动已经完成或结束,那可以接着往下看,否则,把上面的东东好好消化即可。

思考:同样是表达“去过万达广场了”,下面两个场景,都是面对面交流,用(alreadygone to好,还是been to更佳(不看对错,只看哪个更适合)?

场景一:

你同事想要你去万达广场的时候,顺便帮她买点东西。你说“我去过万达广场了”,问她明天去的时候再帮她买可不可以。

场景二

你同事一脸兴奋地走进办公室,你问她为什么这么兴奋。她说经过万达广场的时候见到很多明星。你很惊讶:“我去过万达广场啊,怎么什么明星都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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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场景一:I’ve already gone to…

场景二:I’ve been to …

  • 发表于 2024-08-25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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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词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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